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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实施消费帮扶两年行动计划

基层工会可按每年不超过500元/人标准购买对口支援地区产品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


江苏工人报讯  12月1日,省总工会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基层工会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两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总工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全省各级工会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共同富裕,同时结合省总工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总工会提出实施消费帮扶、支持对口支援地区两年行动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可在《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的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额度以外,根据经费实际情况,按每年不超过500元/人标准,购买发放本省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地区消费帮扶产品。

两年行动计划时间为2022年和2023年。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灵活选择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发放,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用完当年额度。当年额度未使用完毕的,不可转入以后年度使用。基层工会应将增加的支出纳入预算,当年经费不足的,可动用历年结余。各基层工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采购我省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地区消费帮扶产品。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有关挂钩帮促点消费帮扶产品可参照办理。(程颖 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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