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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总工会推行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实行“三化”建设目标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

 

本网讯20213月初开始,徐州市贾汪区总工会按照新时代贾汪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聚焦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推进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实体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全覆盖,努力提升工会法律维权能力、增进维权实效,满足职工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推动贾汪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实体化。一是街镇(园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站组建率达90%以上,村(社区)和规模以上企业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站组建率达70%以上。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工会与同级人民法院(法庭)、人社局(劳服所)、司法局(司法所)联合成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三是明确岗位职责。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设主任1名,由法律工作部部长担任;街镇(园区)、村(社区)和规模以上企业援助站设站长1名,由所在辖区、企业工会主席担任;各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每个工作日应有值班人员提供法律服务,驻人社部门职工法律援助站和驻人民法院职工法律援助站每周应安排2个工作日设值班律师,负责为受援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各职工法律援助站由所属工会负责管理,并接受同级司法部门法律援助机构业务指导。四是完善机制体制。各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应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拓宽职工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完善值班接待制度、援助申请制度、案件办理制度、结案审核制度等工作机制,结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对接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努力形成公开、便民、高效的职工法律援助体制。五是保障工作经费。将职工法律援助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列入同级工会预算,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补助资金,不断改进软硬件条件,提升援助服务水平。律师值班费用和办案补贴标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规范化。一是镇村职工法律援助站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固定的接待场所、有对外醒目标牌、有必需的办公设备、有规范的援助服务流程、有接待登记和调解处理制度台账、有坚实的经费保障措施。按照“六有”标准全面达标,监督、调解、援助三支队伍不断夯实,内外部联动协作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夯实基础建设。加强阵地建设,依托工会、人社、法院、司法等部门场地资源,推进职工援助中心(站)全覆盖;依托工会干部、社会律师、司法人员、高校师生等群体,强化工会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全面达成实体化建设“六有”标准。三是打造“三亮”阵地。职工法律援助站(所)实行阵地亮牌、人员亮身份、服务亮流程。阵地亮牌要在对外醒目位置悬挂“职工法律援助站(所)”标牌;人员亮身份要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可以为工会公职律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或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服务亮流程要将有关服务制度和流程上墙、上网,方便职工群众查询,提高工会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办案质量,为职工群众提供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网络化。一是依托“互联网+工会”形成“半小时服务圈”,打造全区工会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监督、协商调解和法律援助五项服务“一站式”维权平台。二是开展“五化”服务。职工法律援助站(所)要推进工会法治宣传常态化、劳动法律咨询专业化、劳动法律监督精细化、劳动争议调解便捷化、职工法律援助规范化。做到法治宣传要在阵地可见“法治宣传角”、网上有“法治微讲堂”;法律咨询要在阵地有“律师接待”、上网有“律师咨询”;法律监督要反映问题有回应,预约“法律体检”能监督;协商调解要阐明工会主张,协调第三方化解劳动争议;法律援助要对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应援尽援,依法规范办理援助案件。(阚久海桑娟通讯员徐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