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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总推动落实城市困难职工用电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15 浏览次数:


日前,淮安市总工会和国网淮安供电公司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细化落实城市困难职工用电优惠基数政策的通知》,推动城市困难职工用电价格政策落到实处。

《通知》规定,市总工会、供电公司建立定期对接工作机制,及时共享数据信息,建立常态更新机制,每年1月、7月由市总工会向市供电公司提供当年全市城市困难职工清单和当年全市变更的城市困难职工清单,告知困难职工相关优惠政策,并通知困难职工和新增用户携带相关资料至属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用电优惠申请,撤销用户由供电公司依据困难职工资质失效时间及时取消用电优惠资格。同时,建立反馈机制,供电公司对于未办理优惠基数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于每年7月、11月反馈至市总工会,提醒保障对象及时到供电公司办理优惠。(卢克余 赵波 通讯员 杨栋


作者:杨 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