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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五方面发力,让百姓有“医”靠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

江苏工人报讯  优质医疗资源还要进一步扩容,区域布局还要进一步均衡,医疗服务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江苏百姓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健康需求如何满足?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了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施工图”和“任务书”。1月17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具体解读。

据省卫健委副主任张金宏介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加快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全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由2015年的77.51岁提高到79.7岁、居全国前列,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满意度全国第一。此次《实施方案》提出目标要求:到2025年,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取得积极进展,优质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30年,以紧密型医联体为主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趋于健全,分级诊疗新格局基本建立;到2035年,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连续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大病不出省”的目标,为健康江苏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实施方案》重点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16家高水平医院,“十四五”期间,新建不少于3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到“十四五”末,85%的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县级医院ICU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推动16家大型三甲公立医院帮扶省内医疗资源薄弱地区20家医院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中西医并重,到“十四五”末,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60%左右县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院水平。

二是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优化老年健康服务网络,促进医疗服务连续高效。到“十四五”末,不少于20个县(市、涉农区)基本建成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成员单位、以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政策为纽带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涉农区)全面建成妇幼保健院,每个设区市统筹辖区医疗资源至少设立1所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设立1所二级以上老年医院,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护理院。

三是强化医保政策支撑,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同一病种在设区市范围内按统一支付标准结算,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

四是完善医防协同机制,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强化医防融合力量。探索建立基层首诊、转诊审核下的家庭医生控费管理工作机制。

五是推动医教研产融合发展,加强科研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数字信息赋能,深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更多创新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徐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