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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技能人才吃颗“定心丸”

发布时间:2025-11-28 浏览次数:

江苏工人报讯 近日,人社部发布《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明确了基础类、重要类、关键类、核心类岗位的技能人才月最低工资,一般分别按不低于本地法定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05%、120%、150%、200%,为区域、行业、企业分类分级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提供了参考标准。此举,让广大技能人才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对于稳定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树立“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的鲜明导向,促进形成职工增技、企业增效、技能增收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技能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高度重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四中全会强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中具备一定专业技能水平,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实现这些目标都离不开技能人才的劳动、参与和付出。

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大军。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政策协同,推广基层实践经验,构建起培养技能人才的制度体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以地方立法形式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整合跨领域资源要素、形成跨部门工作合力;省总工会组织开展“争做大国工匠、争当高技能人才”双争活动,实施《江苏五一工匠人才培育工程五年规划(试行)》;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推出《加快培养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产业工人的若干措施》,畅通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快速通道。当前,我省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494万、494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创新动能。

同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各地针对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如:南通出台《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开展职业教育“强基培优”、技能人才“引培共举”、人才评价“扩面增效”、人才环境“优化提升”四大行动;徐州市发布“争做技术能手 争当大国工匠”工匠人才培育行动方案,提出在5年时间内培育不少于600名市级以上工匠人才;常州制定《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有力支撑常州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在江苏大地上,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氛围日趋浓厚。

适当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让其获得高于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最实际举措,对于培养、引进、用好技能人才,进一步吸引更多技能人才来苏留苏、就业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相信,随着《指引》的落实,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一定会逐步深入,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一定会不断壮大,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篇章一定会更加精彩。孔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