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雄刚 部 长
李小蕾 副部长
负责指导全省设区市、县(市、区)、省产业(厅、局、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拟订组织建设制度和工会干部管理办法;指导设区市和省产业(厅、局、企业)工会的换届工作,协助设区市党委和省有关厅、局、企业党组(党委)管理工会领导干部;负责省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负责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综合管理;负责省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
025--83536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