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网约房”新规下月起施行
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陪同
发布时间:2025-03-24 浏览次数:
江苏工人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江苏省公安厅近日发布《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对网约房经营者、互联网电商平台、入住旅客、未成年人入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新规从4月1日起开始施行。
网约房,是指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房源、预订并完成交易,提供用于居住的房屋以及可供居住的场所。长期以来,网约房的房源发布门槛较低,网约房监管也存在诸多漏洞,无法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旅馆业(网吧)的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等登记“四实”制度。
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经营网约房应当具备治安安全条件,包括:对经营场所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住宿床位空间符合安全等有关要求;有身份证件识别和登记传输住宿信息的条件;从业人员熟悉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无禁止从业限制等等。而且网约房经营者在向互联网电商平台经营者申请发布房源前,应当通过江苏省公安厅“苏易住”微信应用程序登记下列信息,取得“苏安码”电子标识。凡是“房源地址、房间数量等信息不真实”或者“以旅馆业名称招揽业务”者,将被取消发布资格。
《规定》明确,互联网电商平台经营者接受预订或者网约房经营者接待入住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记录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网约房经营者接待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住宿的,应当确认未成年人是否有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