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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发布

发布时间:2025-06-06 浏览次数:



江苏工人报讯   “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12件3708人。”6月4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省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发布会上还发布了6个典型案例,涉及打击水资源污染、固废填埋、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多个领域。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书华介绍,在持续打击下,江苏省的污染环境犯罪呈现出下降趋势。2024年受理移送批准逮捕和起诉案件数比2023年下降21.1%。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把握破坏资源类案件起诉标准,对情节轻微,主动修复环境的案件作轻缓化处理。

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垃圾倾倒成“生意” 跨省埋废终害己》一案引人关注。2021年1月至3月,邓某等22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在不具备垃圾处置资质和能力的情况下,将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形成的1.1万余吨混合固体废物,从A省转运至B省某废弃矿坑内,倾倒后覆土掩埋,共获利55万余元,产生清运、处置涉案固体废物费用高达549万余元。经鉴定,邓某等人倾倒的混合固体废物属于有害物质,在无防渗漏措施情形下,有害物质渗漏到土壤中,导致案发地土壤中铜、锌、铅等多种重金属浓度超标,修复土壤等生态环境损害费用需103万余元。(万森)